谷城县民办优质中心幼儿园项目
发布日期:2006-01-03 关 注:654 评 论:0
所属行业:
教育培训
项目阶段:
成长期
自有资金:
---
融资金额:
800 万人民币
所在地区:
湖北
出让股份:
---
项目网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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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县有县级幼儿园1所,在园幼儿1300人,远远不能适应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:一是占地面积小,无活动场地;二是园舍简陋,设计不合理;三是无托幼教育。
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。在谷山公园以东、银城大道以西征地60亩,建一所规模在1500人的集托教、幼教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中心幼儿园。
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①、政府对学校建设用地,按照3万元/亩的优惠办法执行。免征、减征或缓征水电增容费、土地管理费及各种保证金等建设规费、城市建设配套费,保证校园水、电、路三通。
②、允许民办学校在我县现有公办学校选聘骨干教师。
③、民办学校教师在任职资格、职称评定、评先表模及参加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,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。
④、民办教师享有自主招生权。
⑤、允许民办学校执行不同于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,在执行公办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同时可根据群众承受能力,经物价部门批准,收取相应的学费,允许学校举办者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按政策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。
建成后民办中心幼儿园可达一级幼儿园标准,收费可按下列标准执行:保教费每年1170元(130元/月,一年按9个月算),管理费每年1600元,每名幼儿年收费2770元,1500名幼儿年总收入415万元。扣除教师工资240万元,办公经费75万元,年度净收益为100万元。投资者8年可全部收回投资成本,投资回报率约12.5%左右。
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。在谷山公园以东、银城大道以西征地60亩,建一所规模在1500人的集托教、幼教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中心幼儿园。
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①、政府对学校建设用地,按照3万元/亩的优惠办法执行。免征、减征或缓征水电增容费、土地管理费及各种保证金等建设规费、城市建设配套费,保证校园水、电、路三通。
②、允许民办学校在我县现有公办学校选聘骨干教师。
③、民办学校教师在任职资格、职称评定、评先表模及参加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,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。
④、民办教师享有自主招生权。
⑤、允许民办学校执行不同于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,在执行公办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同时可根据群众承受能力,经物价部门批准,收取相应的学费,允许学校举办者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按政策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。
建成后民办中心幼儿园可达一级幼儿园标准,收费可按下列标准执行:保教费每年1170元(130元/月,一年按9个月算),管理费每年1600元,每名幼儿年收费2770元,1500名幼儿年总收入415万元。扣除教师工资240万元,办公经费75万元,年度净收益为100万元。投资者8年可全部收回投资成本,投资回报率约12.5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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